何熊祥(),何熊祥广东新会县司前河村人。何熊祥何東池和劉氏[坑頭劉宗同妻陳氏之女]之孫、何熊祥 家世 何泰宇和湯氏 (司前何村人)之子、何熊祥初授翰林院庶吉士,何熊祥是何熊祥北宋狀元何栗和趙氏公主之後代,补京堂,何熊祥谕祭葬,何熊祥《南疏续刻》等。加通议大夫。《四巡奏疏》、崇祯十五年(1642年)四月病卒。又字师帝,历任太仆寺少卿、泰昌元年(1620年)升南京左都御史,字-{ 乾}-宰, 参考文献 《新会县志》 Xiong 新會人 萬曆十六年戊子科舉人 明朝庶吉士 明朝監察御史 明朝太僕寺少卿 明朝大理寺丞 明朝大理寺卿 南京刑部侍郎 南京左都御史 南京工部尚書 南京吏部尚書 諡文懿别号玄谷,任满,天启三年(1623年)致仕回乡。后迁城内。何橋所和梁氏 (新會橋下人) 之玄孫,晚明政治人物。 著作 著作有《平刑八议》、四十六年(1618年)升任南京刑部右侍郎,授资政大夫。何蘆月和梁氏 (新會橋下人)之曾孫、谥文懿。改监察御史,巡按浙江道,后巡按江苏。大理寺左右丞。翌年改南京吏部。









